对下列情形减半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所有权及其占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登记的; 因不动产权利人姓名或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同一权利人因分割、合并不动产而申请变更登记的; 申请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的;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减半征收的其他情形。
主办:bet007体育在线投注 承办:延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延寿县西公安街6号 邮编:150700 承建维护 版权所有:延寿县政府信息中心 黑ICP备100017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