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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局
作者:延寿县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8-01-04


  【机构名称】   
 
        延寿县发展改革局 

  【职    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
      (二)协调和监督国家产业政策及省细则的贯彻实施,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对县内宏观经济进行分析、监测、预测;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县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指导和促进市场体系的建立、建设和发展;组织协调重点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问题,帮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五)合理确定全县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研究和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的管理办法,按规定权限,审批县管理权限内的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大中型基建项目,安排重点项目计划,组织协调资金的落实。   
      (六)负责企业在生产经营、技术改造、招商引资、安全生产、能源配置、产品升级、资产盘活等方面的管理与指导。
      (七)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八)研究分析全县经济发展形势,搞好预测和监测,综合协调财政、信贷、利率、价格、税率、工资等经济杠杆,通过政策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咨询服务等途径,促进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的实施。
      (九)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及后扶规划的编制,按规划将每年度项目及时上报及按要求实施,确保项目落实到位。
      (十)负责制定全县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制定全县节能减排指标及年度指标并监测指标完成。 
      (十一)研究解决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劳动保障、人口计生、社会保险等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县委、县政府要求,起草有关涉及价格方面的文件。
      (十三)负责全县物价工作的综合管理和平衡,实施上级控制物价总水平的目标和措施;负责全县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审定、调整权限范围内的商品价格、房地产价格以及服务价格和中介服务收费。
      (十四)负责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管理、监督,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制度和年度审验工作;研究制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的社会监督制度。
      (十五) 负责建立全县价格监测体系和价格信息网络,监测价格运行情况,分析预报市场价格动态和价格变化趋势,及时反映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物价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六)负责全县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制止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暴利和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受理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和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举报、投诉;负责推行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制度;组织指导价格收费的社会监督。
      (十七)负责处理和协调部门、企业之间重要价格和收费争议;引导和规范经营者自主定价行为;指导行业价格自律;负责全县工业品、农副产品、公用事业成本和流通费用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成本调查资料。
      (十八)负责对全县公、检、法及行政执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涉及的扣押、没收、追缴物品、纠纷物等涉案物品进行价格鉴定,负责“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物损”,“进行物损鉴定”工作。
      (十九)承担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力和义务,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信访、挡案、保密等项工作。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负责人事劳资工作。
      (二)业务办公室
      组织研究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做好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综合平衡,综合分析全县经济形势,搞好全县经济和重大市场运行动态的预测、监测,及时完成当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和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把关报批全县经济发展规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及立项报告;对各业申报的县管经济项目进行考察、审核、确认、批复;负责对已立项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负责全县城乡一体化体系的宏观调控、工作处理、业务服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直属企业在生产经营、技术改造、安全生产、能源配置、产品升级、资产盘活等方面工作的管理与指导。负责材料综合。
      (三)移民办公室
      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基础设施及后扶规划的编制,按规划将每年度项目及时上报及按要求实施,确保项目落实到位。负责全县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移民手中。负责对水库移民进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指导及接待和办理水库移民来信来访工作。
      (四)节能减排办公室
      负责制定全县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制定全县节能减排指标及年度指标并监测指标完成。协调相关各部门抓好农业、工业、交通、建筑、科技等领域的节能减排工作。建立节能减排项目库,做好项目论证和前期工作,优先安排循环经济等节能减排项目。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五)行政审批办公室
      提供窗口服务、接待咨询、办件登记,收发相关材料。负责服务窗口与单位联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妥善处理窗口接待遇到的难题。负责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审批,政府投资(补助)项目审批,收费许可证审验和审批,权限内商品、服务和行政事业收费价格调定价。
      (六)价格调节基金办公室
      负责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年度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计划;负责价格调节基金的政策宣传工作;协助并监督县地税部门做好价格调节基金征收工作;负责全县有关价调基金方面的和统计报表工作;负责对价格调节基金补贴项目的调研和建议的提出,及向县政府呈报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的请示文字拟写工作。
      (七)物价监督检查综合股
      负责监督检查全县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的物价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管辖权限负责组织并实施对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国家机关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并依法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开展全县的价格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制明码标价签,组织开展对不正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全县的“价格诚信”单位建设活动,指导有关单位和部门建立健全价格管理制度;负责全县监督检查统计及检查案卷管理工作,以及组织开展创建省和国家规范化监督检查分局活动;负责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农村收费公示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开展全县价格投诉举报工作,依法查处投诉举报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维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承办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其它事项。
      (八)涉案价格管理股
      负责对涉案价格认定、仲裁、处理;负责对公检法司在司法过程中的价格认证工作、车物损价格鉴证、贷款抵押物、应税物、扣押物、罚没款以及由减少和取消行政审批转移出来的部分职能,如中准价、行业价、租赁设施等方面的价格鉴证工作;负责对指定销售商品及服务价格行为、价格广告行为进行价格认证及规范工作;接受上级委托对下属价格认证机构价格认定中出现的异议,依法进行复核裁定。 
      (九)成本调查办公室
      负责承担国家和省安排的粮食、经济作物、蔬菜、畜产品、水产品等专项调查、常规调查、直报调查和预测任务;运用成本调查资料,分析农业成本变化情况,预测农产品成本价格走势;负责对全县列入政府监审目录、价格听证目录的工业品、农产品和服务价格进行定调价格成本监审和定期成本监审;负责接受国家和省市的委托,完成有关事项调定价前的成本监审任务;负责组织全县成本调查、成本监审人员及被调查对象的业务培训工作;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做好成本调查资料的公布工作,或接受有关方面对成本调查资料的咨询。负责价格监测工作,定期对国家和省市部署的国际、国内重要商品价格、生产资料价格、重要农副产品价格进行采价、报价和分析预测,发展价格信息网员,开展价格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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