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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作者:延寿县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7-08-03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推动浓缩地经济发展;
??(三)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四)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五)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浓缩地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六)负责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七)负责武装、妇女、共青团、工会、政法和人大工作;
??(八)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养老保附工作、殡葬管理、交通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优生优育和控制人口增长等工作;
??(九)负责城乡规划、建设等工作;
??(十)负责与职能部门共同管理派驻本乡的机构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构成
     寿山乡设有:乡党委、乡人大及乡政府三大领导机构。其中乡党委设有:纪检委员、组织委员、武装助理,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团委书记,妇联主任。
     寿山乡政府设有:经管站、畜牧站、乡建办、计划生育、民政办、文化站、广播站及林业站等服务部门。
     寿山乡人民政府总人数为51人,其中:公务员管理行政人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2人数;退休人员21人。总编制为39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事业编制22人。
  (二)纳入寿山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范围的单位包括:
     寿山乡人民政府。

    第二部分 延寿县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延寿县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哈尔滨市延寿县寿山乡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延寿县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收入合计 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7万元。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支出 9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25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 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 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万元,农林水支出428万元,住房和保障支出8 万元。寿山乡人民政府2015年收入合计 974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974  万元。寿山乡人民政府2015年支出 97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31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9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农林水支出4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2万元。2016年比2015年收入支出减少 3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减少 37 万元,同比减少 3.8 %;2016年比2015年支出减少 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6 万元,同比减少4.5%,教育支出增加5万元,同比增长100%,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增加13万元,同比增长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80 万元,同比增长 40 %,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 21 万元,同比增长100%,住房保障支出减少 164  万元,同比减少95 %。减少主要原因是农村危房改造上年列支。
    二、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基本支出  439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2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和其他工资福利;商品和服务支出 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培训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8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住房公积金。
寿山乡人民政府2015年基本支出4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工资福利支出 1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0万元。
2016年比2015年基本支出减少34万元,同比减少7%,减少主要原因是特困供养人员列在了项目支出中。
    三、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说明
    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项目支出4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万元,农林水支出304万元。
寿山乡人民政府2015年项目支出501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0万元,农林水支出2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万元。
2016年比2015年项目支出减少 3 万元,同比减少0.6  %,减少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四、机关运行经费执行情况说明
    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52 万元,其中办公费 19  万元,水费3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1 万元, 取暖费14万元,差旅费 2 万元,维修费10万元。
2016年比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12 万元,同比减少18%,减少原因是维修费和差旅费减少开支,取消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采购 8.5 万元 ,采购了煤炭。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寿山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支出  0 万元。2016年比2015年较少了3.5万元,同比减少100%,减少原因是2016年取消了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寿山乡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中相关名词解释如下:
    一、财政拨款:指省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城乡社区支出:反映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八、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九、住房公积金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事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