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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鉴定服务
作者:延寿县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8-01-04

【事项名称】

房屋结构存在安全隐患鉴定服务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29号令《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哈尔滨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 第168号)

【申请条件】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既有住宅建筑

【办理材料】

房屋安全鉴定申请书原件(需签名)、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屋权属证明或者与房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复印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办理地点】

延寿县南卫东路 10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理时限】

5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51-530340084

【办理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2、首问责任人当场审查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1个工作日);3、现场调查及勘查(根据鉴定需要补充材料)(1个工作日);4、整理材料、结构分析、论证定性、撰写鉴定文书(3个工作日);4审核审定签发鉴定文书(限1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