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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作者:延寿县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8-01-12

【事项名称】

城镇居民医保参保登记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通过)

【申请条件】

姓名与身份证号相一致

【办理材料】

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办理地点】

延寿县南东风路路 2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51-53024708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经办机构提出参保申请,并提交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如符合参保条件打印缴费通知单2参保人携带缴费通知单到指定银行缴纳医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