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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似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
作者:延寿县信息中心 更新时间:2018-01-04

【事项名称】

疑似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核查

【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黑人社函[2015]108号)

【申请条件】

接受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协查函

【办理材料】

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协查函纸质材料、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信息协查复函原件。

【办理地点】

延寿县西同庆街路 189号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办理时限】

15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51-53018348

【办理流程】

办事流程 确定核查对象。疑似重复领取城乡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以人社部社保中心每季度通过部级信息数据交换库提取生成的《疑似重复领取待遇人员核查信

息表》